地質(zhì)災害治理工程施工技術規(gu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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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3.020 P 13 DB37 山東省地方標準 DB 37/T XXXXX—XXXX 地質(zhì)災害治理工程施工技術規(guī)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for geological hazard control engineering XXXX-XX-XX發(fā)布 XXXX-XX-XX實施 山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發(fā)布 DB37/T XXXXX—XXXX 目 錄 前言 III 1 范圍 1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一般規(guī)定 3 5 施工技術要求 3 5.1 抗滑樁 3 5.2 重力式擋土墻 5 5.3 加筋土擋土墻 7 5.4 扶壁式擋土墻 9 5.5 錨桿式擋土墻 10 5.6 格構護坡 12 5.7 清方減載 13 5.8 回填反壓 14 5.9 預應力錨索 15 5.10 錨桿 18 5.11 截(排)水溝 20 5.12 排水井 21 5.13 注漿加固 22 5.14 錨噴護坡 23 5.15 防崩(落)石槽(臺) 25 5.16 支撐墩(柱) 26 5.17 防護網(wǎng) 27 5.17.6.1基本要求 29 5.17.6.2檢驗 29 5.18 攔石壩(墻、堤) 29 5.19 采空區(qū)(巷道)注漿充填 31 5.20 干(漿)砌支撐 32 5.21 地裂縫注漿 33 5.22 地裂縫回填加固 34 6 綠色施工技術要求 34 6.1 資源節(jié)約 35 6.2 環(huán)境保護 35 6.3 作業(yè)環(huán)境與職業(yè)健康 36 7 信息化施工要求 37 7.2 工程施工管理 37 7.3 工程安全管理 38 7.4 工程驗收管理 38 附錄A(資料性附錄)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提綱 39 附錄B(資料性附錄)地質(zhì)災害治理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劃分 40 附錄C(資料性附錄 施工所需文件及資料情況 42 附錄D(資料性附錄)地質(zhì)災害治理工程竣工報告提綱 43 附錄E(資料性附錄) 驗收應準備的備查檔案資料目錄 44 前??言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 本標準由山東省自然資源廳提出并歸口。 主要起草單位:山東省地礦工程勘察院、山東大學、山東省地質(zhì)環(huán)境監(jiān)測總站、山東省標準化研究院、山東省地礦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魯南地質(zhì)工程勘察院、山東建勘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深基建設工程總公司、山東正元地質(zhì)資源勘查有限責任公司、山東泰山資源勘查有限公司、山東巖土工程公司、中國建筑材料工業(yè)地質(zhì)勘查中心山東總隊。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孟祥科、楊穎?、韓景敏、張強勇、王慶兵、孔濤、彭玉明、劉兆成、羅艷艷、姜曉飛、譚現(xiàn)鋒、郭豐佐、蘇玉璽、李啟倫、吳兆軍、張世杰、高明波、李振峰、孟凡奇、薛翊國、張世娟、高煥毅、李洪亮、葉勝林、劉金莉、謝孔金、渠濤、劉波、龐成寶、孟祥玲、王國輝。 55 地質(zhì)災害治理工程施工技術規(guī)范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地質(zhì)災害治理工程施工所涉及工程治理施工技術措施的一般規(guī)定、施工技術要求、綠色施工技術要求、信息化施工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山東省行政區(qū)域內(nèi)滑坡、崩塌(危巖體)、泥石流、地面塌陷(采空塌陷、巖溶塌陷)及地裂縫和不穩(wěn)定斜坡等地質(zhì)災害治理工程的施工。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標準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 GB/T 5223.3 預應力混凝土用鋼棒 GB 12523 建筑施工場界環(huán)境噪聲排放標準 GB 50330 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guī)范 JGJ 18 鋼筋焊接及驗收規(guī)程 JGJ 107 鋼筋機械連接技術規(guī)程 JGJ 120 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guī)程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土工合成材料 geosynthetics 工程建設中應用的土工織物、土工膜、土工復合材料、土工特種材料的總稱。 3.2 土工織物 geotextile 透水性土工合成材料。按制造方法的不同分為織造土工織物和非織造(無紡)土工織物。 3.3 壓實度 compactness 碾壓施工中,設計壓實干密度與標準擊實試驗最大干密度的比值。 3.4 灌漿 grouting 利用灌漿壓力或漿液自重,經(jīng)過鉆孔將漿液壓到巖石、砂礫石層、混凝土或土體裂隙、接縫或空洞內(nèi),以改善巖(土)體地基水文地質(zhì)和工程地質(zhì)條件,提高巖(土)體整體性的工程措施。 3.5 加筋土擋土墻 reinforced earth retaining wall 利用土內(nèi)拉筋與土之間的相互作用,限制墻背填土側脹,或以土工織物層層包裹土體以保持其穩(wěn)定的由土和筋材建成的擋土墻。 3.6 砌體結構 masonry structure 由塊體和砂漿砌筑而成的墻、柱作為構筑物主要受力構件的結構,是磚砌體、砌塊砌體和石砌體結構的統(tǒng)稱。 3.7 石籠 gabion 為防止河岸或構筑物受水流沖刷或用于護坡而設置的裝填石塊的網(wǎng)狀籠子。 3.8 格賓 gabion technique 將抗腐耐磨高強的低碳高鍍鋅鋼絲、5%或10%鋁—鋅稀土合金鍍層鋼絲(或同質(zhì)包覆聚合物鋼絲),由機械將雙絞合編織成六邊形網(wǎng)目的網(wǎng)片組合成的生態(tài)格網(wǎng)結構。 3.9 三維植被網(wǎng) three-dimensional vegetation net 利用活性植物并結合土工合成材料在坡面構建具有自身生長能力的防護系統(tǒng),通過植物的生長對邊坡進行加固的技術。 3.10 間鋪法 internal pave turf methods 將草皮割成較小塊狀,鋪裝時各塊草皮間間距適當留大些的施工方法。 3.11 條鋪法 strips pave turf methods 草皮在土壤中呈條狀鋪裝的施工方法。 3.12 清方減載 landslide scaling 通過清除邊坡推力區(qū)的巖土體達到減少邊坡推力,使擬加固的既有邊坡工程滿足預定功能的工程措施。 4 一般規(guī)定 4.1 施工前,工程技術人員應熟悉勘察設計文件和踏勘施工現(xiàn)場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參見附錄A。 4.2 施工前,應建立健全質(zhì)量、環(huán)保、安全施工管理體系,做好技術和安全技術交底。 4.3 施工前,應嚴格檢查鋼筋、水泥、砂石等原材料質(zhì)量,并抽樣送具備相應資質(zhì)的實驗室檢測。 4.4 在施工階段,應根據(jù)工程項目的類型、規(guī)模和特點,保留施工前、中、后及關鍵工序的影像資料及記錄文件,影像資料應能反映具體工序和質(zhì)量檢驗要求。 4.5 地質(zhì)災害治理工程應采用信息法施工。 4.6 本標準所列工程措施為常用施工技術措施,實際工程中應根據(jù)情況選用或組合選用。 4.7 本標準中各類地質(zhì)災害治理工程常用施工技術措施匯總如表1所示: 表1 地質(zhì)災害治理工程常用施工技術措施 災害類型 施工技術措施 崩塌 柔性防護網(wǎng)、錨固、嵌補支撐、填充及灌漿、攔石墻、排水工程 滑坡 抗滑樁、預應力錨索、清方減載與回填反壓、碎石土回填、加筋擋土墻 泥石流 排導槽、攔擋壩、停淤場、溝道整治、坡面治理、植被工程、截排水 地面塌陷 灌注充填、回填、穿越和跨越、強夯 不穩(wěn)定斜坡 重力式擋土墻、扶壁式擋土墻、削坡、錨噴支護、護坡工程、格構錨固 4.8 地質(zhì)災害治理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劃分參見附錄B。 4.9 施工所需文件及資料情況參見附錄C。 4.10 地質(zhì)災害治理工程的施工及驗收除應執(zhí)行本標準外,尚應符合現(xiàn)行的國家、行業(yè)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5 施工技術要求 5.1 抗滑樁 5.1.1 施工工藝流程 定位放線→鎖口梁施工→樁孔開挖→地下水處理→護壁→鋼筋籠制作安裝→混凝土灌注→混凝土養(yǎng)護。 5.1.2 施工前準備 5.1.2.1 施工前應查明施工區(qū)范圍內(nèi)地下埋設物的位置狀況,預測抗滑樁施工對其影響的可能性與后果。 5.1.2.2 對滑帶深度有爭議的,應先進行探治結合樁施工,會同建設、監(jiān)理、勘查、設計單位共同確定滑坡帶深度,按程序變更設計,檢驗并修正施工技術參數(shù),探治結合樁的數(shù)量不少于兩個。 5.1.2.3 應對清方后的巖體表面的活石和風化層進行清理,并做好坡體防護。 5.1.2.4 水泥應按強度等級、品種,分批、分堆建庫存放,不宜和其他化學藥品及有揮發(fā)性物質(zhì)混在一起。 5.1.2.5 鋼筋應按類型、直徑分別掛牌存放,宜架空地面30 cm以上。 5.1.2.6 開挖樁孔護壁模板數(shù)量、質(zhì)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5.1.3 施工 5.1.3.1 鎖口梁施工 開挖前應澆注鋼筋混凝土鎖口梁,鎖口梁宜高出地面不少于30 cm,寬度不宜小于40 cm。 5.1.3.2 樁孔開挖 5.1.3.2.1 開挖樁孔應按由兩側向中間的順序施工,沿抗滑樁主軸線間隔1~2孔開挖,樁身強度不低于設計強度75 %時方可開挖鄰樁。 5.1.3.2.2 應采用分節(jié)開挖,每節(jié)高度宜為0.6 m~2.0 m,不得在滑動面或土石層變化處分節(jié)。 5.1.3.2.3 樁孔開挖過程中應隨時校準其垂直度和凈空尺寸。應嚴格控制成孔質(zhì)量,孔位偏差不大于10 cm。 5.1.3.2.4 勘查單位對人工挖孔進行現(xiàn)場地層檢驗,確定是否符合設計,使抗滑樁達到地質(zhì)目標層。 5.1.3.3 地下水處理 樁孔開挖過程中應及時排除孔內(nèi)積水。當?shù)貙痈凰暂^差時,可采用孔內(nèi)直接排水;當?shù)貙痈凰院?、水量很大時,宜采用樁孔外降排水。 5.1.3.4 鋼筋籠制作安裝 5.1.3.4.1 可孔外制作成型;或在孔外預制箍筋籠,在孔內(nèi)吊放豎筋并安裝。如進行孔內(nèi)制作鋼筋籠,應做好焊接時的通風排煙。 5.1.3.4.2 抗滑樁鋼筋焊接的接頭宜采用雙面搭接焊、對焊或冷擠壓。接頭應錯開,不宜在同一平面上。焊接方法應按JGJ 107和JGJ 18執(zhí)行??v向受力豎筋不宜采用電渣壓力焊。連接方法應按設計和規(guī)范中規(guī)定的鋼筋機械連接方法執(zhí)行。 5.1.3.4.3 鋼筋籠的制作應考慮預應力錨索(桿)的施工,在錨索(桿)周圍的鋼筋籠應設置加強筋。 5.1.3.5 混凝土灌注 5.1.3.5.1 灌注前,應檢查斷面尺寸,清洗混凝土護壁。 5.1.3.5.2 當采用干法灌注時,混凝土應通過串筒或?qū)Ч茏⑷霕犊?,串筒或?qū)Ч艿南驴谂c混凝土面的距離為1 m~3 m。樁身混凝土,每連續(xù)灌注0.5 m~0.7 m,應插入振動器振搗密實一次。 5.1.3.5.3 當采用水下灌注時,灌注導管應位于樁孔中央,底部設置性能良好的隔水栓。導管直徑宜為250 mm~350 mm。導管使用前應進行試驗,檢查水密、承壓和接頭抗拉、隔水等性能。 5.1.3.5.4 樁身混凝土灌注過程中,應取樣做混凝土試塊。每根樁制取試塊不少于2組。樁長20 m以上者不少于3組。 5.1.3.6 混凝土養(yǎng)護 澆注完畢應及時覆蓋并澆水養(yǎng)護,養(yǎng)護期在7 d以上。 5.1.4 施工質(zhì)量檢驗 5.1.4.1 基本要求 施工質(zhì)量檢測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a) 應對抗滑樁的樁位、斷面尺寸、樁身傾斜度、樁底(頂)高程等進行檢測; b) 挖孔過程中應進行地質(zhì)編錄和檢驗,提供地層結構柱狀圖;樁孔達到設計深度后,應及時進行孔底清理; c) 樁身質(zhì)量完整性檢測規(guī)定如下: 1) 檢測數(shù)量不應少于總樁數(shù)的30 %,且不少于10根; 2) 橫斷面面積大于2 ㎡的樁,以及對質(zhì)量有懷疑的樁,應全部檢測; 3) 檢測出有缺陷的樁數(shù)大于被檢測樁數(shù)的30 %時,應進行全部檢測; 4) 對有缺陷的或有其它問題的樁身應鉆芯取樣檢測,并做抗壓、抗剪試驗。 5.1.4.2 檢驗 抗滑樁質(zhì)量檢驗項目及要求如表2所示。 表2 抗滑樁質(zhì)量檢驗要求 序號 類型 檢查項目 規(guī)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及頻率 1 材料 混凝土材料 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 查質(zhì)量證明書及試驗報告 2 混凝土強度等級 符合設計要求 查試驗報告 3 鋼筋原材料數(shù)量及規(guī)格 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設計要求 查質(zhì)量證書 4 成孔 嵌固段深度(mm) 0,+100 尺量,全部檢查 5 孔深 不小于設計要求 尺量,全部檢查 6 孔位(mm) ±100 尺量,全部檢查 7 樁孔垂直度(%) <0.5 吊垂線,查施工記錄, 全部檢查 8 鋼筋籠 滑面(帶)主筋接頭率(%) ≤25 觀察,全部檢查 9 主筋間距及排距(mm) ±10 尺量,全部檢查 10 箍筋間距(mm) 0,-20 尺量,不同規(guī)格不少于3處 11 鋼筋保護層厚度(mm) ±10 尺量,查每樁不少于8處 12 多排受力鋼筋位置(mm) ±5 尺量,全部檢查 13 骨架尺寸(mm) 縱向 ±100 尺量,每樁骨架不少于30% 徑向 ±5 14 樁身 樁位(mm) ≤50+0.005H 用儀器實測,全部檢查 15 樁徑(mm) 不小于設計要求 尺量,全部檢查 16 樁身垂直度(%) <0.5 查灌注前記錄, 全部檢查 17 樁頂高程(mm) ±50 用儀器實測,全部檢查 18 樁底高程(mm) ±50 實測,查灌注前記錄,全部檢查 5.2 重力式擋土墻 5.2.1 施工工藝流程 場地清理→測量放線→基礎施工→墻身施工→回填墻背土(墻背反濾層施工)。 5.2.2 施工前準備 應清理擋土墻墻趾及施工需用場地,做好截、排水及防滲工作,并進行墻背填料的擊實試驗。 5.2.3 材料及機具 5.2.3.1 墻后回填土應選擇容重小、內(nèi)摩擦角大的填料,宜選用塊石、礫石。 5.2.3.2 墻后反濾層填料應選透水性較強的填料。 5.2.3.3 墻體材料采用混凝土時,混凝土強度等級一般不應低于C20;采用石料時,應選擇Mu30以上的條石或塊石。 5.2.3.4 應根據(jù)場地條件、填料的土質(zhì)情況、搬運距離、設計坡度、工程規(guī)模選擇施工機械。 5.2.4 施工 5.2.4.1 應將擋土墻基槽底表面風化、松軟土石清除,基礎坐落在穩(wěn)定巖(土)中,會同勘查或設計部門確定承載力是否滿足要求。地基承載力未達到設計要求時,應報設計單位進行設計變更。 5.2.4.2 基槽不宜全段貫通式開挖,應由兩端向中間分段開挖。 5.2.4.3 基槽開挖不應破壞基底土的結構。 5.2.4.4 砌石擋土墻基槽應隨砌筑分層回填夯實至地表面,并將墻前地表面做成3 %的向外斜坡。 5.2.4.5 砌石擋土墻應采用座漿法施工,砌筑砂漿應飽滿,砂漿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5.2.4.6 砌石擋土墻墻身要分層錯縫砌筑,不得砌成垂直通縫。 5.2.4.7 墻身施工時應按照設計布置預埋管道、預埋件、泄水孔及溝槽等預埋構件。 5.2.4.8 反濾層的粒徑宜在0.5 mm~50 mm之間,級配應符合要求,厚度不小于30 cm。 5.2.4.9 施工分段位置宜設在伸縮縫及沉降縫處,各墻段的水平砌縫應基本一致。 5.2.4.10 伸縮縫與沉降縫內(nèi)兩側壁應豎直、平齊,無搭疊。 5.2.4.11 當混凝土擋墻墻身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70 %時,方可進行回填等工作,填土應分層夯實。 5.2.4.12 墻背回填宜均勻攤鋪平整,并設橫坡,逐層填筑,逐層夯實,每層壓實厚度不宜超過50 cm。 5.2.4.13 在距墻背1.0 m以內(nèi),應采用小型壓實機具碾壓,不宜用重型振動壓路機碾壓。 5.2.4.14 擋土墻如需增設欄桿、檢查梯或臺階等,應連接牢固,構件應及時涂防銹漆。 5.2.5 施工質(zhì)量檢驗 5.2.5.1 基本要求 施工質(zhì)量檢測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a) 地基應滿足設計要求,不應超挖回填虛土; b) 石料規(guī)格、質(zhì)量以及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和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c) 砌石應分層錯縫;漿砌應座漿擠緊,嵌填飽滿密實;干砌不應松動、疊砌和浮塞; d) 墻背填料應符合設計和施工規(guī)范要求; e) 沉降縫、排水孔數(shù)量、位置、質(zhì)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f) 平面位置、頂面高程、斷面尺寸、墻面坡度、表面平整度等應進行檢測,應達到設計要求。 5.2.5.2 檢驗 重力式擋土墻質(zhì)量檢驗項目及要求如表3所示。 表3 重力式擋土墻質(zhì)量檢驗要求 序號 檢查項目 規(guī)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及頻率 1 原材料 符合設計要求 查質(zhì)量合格證、復檢報告 2 砂漿(混凝土)強度 符合設計要求 查試驗報告 3 泄水孔及反濾層 符合設計要求 測排水孔坡度,尺量,全部 表3 重力式擋土墻質(zhì)量檢驗要求(續(xù)) 序號 檢查項目 規(guī)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及頻率 4 墻背后填料 符合設計要求 查施工記錄、檢驗報告,每500m3一次 5 填料壓實度 ≥設計要求 查施工記錄、試驗報告,每層不少于1處 6 斷面尺寸(mm) 0,+50 尺量,每縫段不少于三個斷面 7 軸線位置(mm) ≤30 用儀器實測或尺量,每縫段不少于2處 8 泄水孔間距(mm) 50 尺量,每縫段不少于3處 9 頂面高程(mm) ±10 用儀器實測,每縫段不少于3處 10 基底面高程(mm) ±10 用儀器實測 11 沉降縫位置(mm) ±50 尺量,全部 12 沉降縫寬度(mm) 0,+20 尺量,每條縫不少于3處 13 墻面坡度% 0.5 用儀器實測或吊線錘尺量,每縫段測3處 14 表面平整度 (mm) 漿砌石 30 用直尺量,每縫段測3處 混凝土 ±10 5.3 加筋土擋土墻 5.3.1 施工工藝流程 場地清理→預制構件→基礎施工→安裝面板→鋪設拉筋→填土及碾壓→安裝連接件→防腐處理→鋪設反滲層→安裝頂層面板。 5.3.2 施工前準備 5.3.2.1 測量放線,拆除障礙物,平整預制構件場地和堆放構件場地。 5.3.2.2 應做好截、排水及防滲工作。 5.3.2.3 應做好墻背填料的擊實試驗。 5.3.3 材料及機具 5.3.3.1 墻后回填土應選擇容重小、內(nèi)摩擦角大的填料。 5.3.3.2 墻身材料宜選用級配良好的砂礫石或碎石土。 5.3.3.3 面板宜采用鋼筋混凝土或混凝土預制面板;面板的混凝土強度不宜低于C20。 5.3.3.4 筋帶應采用抗拉強度大、拉伸變形小和蠕變小,不易產(chǎn)生脆性破壞的材料;具有良好的柔性、韌性;有良好的耐腐蝕性和耐久性。 5.3.3.5 拉筋與填料之間應具有足夠的摩擦力。 5.3.3.6 筋帶材料與面板的連接應牢固可靠。 5.3.3.7 應根據(jù)場地條件、填料的土質(zhì)情況、搬運距離、設計坡度、工程規(guī)模選定施工機械。 5.3.4 施工 5.3.4.1 應會同勘查或設計部門確定承載力是否滿足要求, 不滿足要求應報設計部門進行設計變更。 5.3.4.2 基礎開挖時,基槽平面尺寸宜大于基礎外緣0.3 m。 5.3.4.3 鋼筋混凝土面板、帽石、欄桿及拉筋等墻體構件宜在工地預制。 5.3.4.4 應沿長度方向設置變形縫和沉降縫,基礎及胸墻變形縫應用彈性材料填充。 5.3.4.5 面板應按設計規(guī)定的位置掛線,確定面板的垂直及水平位置,最下一層面板與基礎聯(lián)結處宜座漿施工。 5.3.4.6 面板安裝縫各層間沿縱向應錯開,相鄰上下層間垂直安裝縫間距應不小于板長1/3。 5.3.4.7 設有錯臺的加筋土擋土墻,應及時將錯臺表面封閉,宜采用漿砌塊(片)石、鋪砌混凝土預制塊等方法。 5.3.4.8 筋材與填土表面應保持密貼,當局部與填土不密貼時應鋪砂墊平。 5.3.4.9 筋材鋪設的主方向應與墻面軸線方向垂直,筋材在加筋體中應均勻分布。 5.3.4.10 筋材之間的連接應牢固,受力方向縫接處的強度不宜低于材料設計的抗拉強度。對可能發(fā)生位移的部位應進行連接,或者相鄰片搭接300 mm。 5.3.4.11 拉筋與墻面板宜采用預埋鋼拉環(huán)、鋼板錨頭、預留穿孔和連接銷(栓、棒)等形式連接。 5.3.4.12 鋼帶或鋼筋混凝土帶宜采用鋼板錨頭連接件;鋼筋混凝土帶、鋼塑復合筋帶、聚乙烯土工加筋帶、聚丙烯土工加筋帶宜采用預埋鋼拉環(huán)連接件;土工格柵宜采用連接銷(栓、棒)。 5.3.4.13 面板與筋帶間的連接鋼材外露部分均應作防銹處理。土工帶與鋼拉環(huán)連接應作隔離處理:埋于土中的接頭,應采用浸透瀝青的玻璃絲布繞裹兩層。 5.3.4.14 應按順序從后向前縱向回填土,應分層填筑、分層碾壓。 5.3.4.15 應根據(jù)拉筋間距、碾壓機具和密實度要求,并通過試驗確定填土分層厚度。 5.3.4.16 填料攤鋪、碾壓應從筋帶中部開始平行于墻面碾壓,下一次碾壓的輪跡應與上一次碾壓輪跡重疊輪跡寬度的1/3。 5.3.4.17 壓實機械與筋材間土料厚度不宜少于300 mm??拷鼔γ姘? m范圍內(nèi),應使用小型機具夯實或人工夯實。 5.3.4.18 對包裹式和石籠等加筋土擋土墻,一次墻面的施工高度不應超過填土碾壓厚度的2倍。 5.3.4.19 附近地下水中含有對加筋材料腐蝕的成分時,宜采用盲溝或其它排水管道將有害水體直接排出。 5.3.4.20 檐石或帽石宜用與面板相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預制或就地澆筑。 5.3.5 施工質(zhì)量檢驗 5.3.5.1 基本要求 施工質(zhì)量檢驗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a) 地基應符合設計要求; b) 拉筋的長度、根數(shù)不得少于設計要求。拉筋與面板、拉筋與接筋連接部分應有施工隱蔽記錄; c) 當拉筋帶含有金屬或使用鋼拉筋時,應進行防腐防銹處理; d) 填料的性能、規(guī)格和壓實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e) 反濾層礫徑大小、排水孔數(shù)量、位置、質(zhì)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f) 加筋土擋土墻的拉筋帶長度、平面位置、頂面高程、墻面坡度、面板縫寬、墻面平整度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5.3.5.2 檢驗 加筋土擋土墻質(zhì)量檢驗項目及要求如表4所示。 表4 加筋土擋土墻質(zhì)量檢驗要求 序號 檢查項目 規(guī)定值或允許偏差值 檢查方法及頻率 1 原材料 符合設計要求 查質(zhì)量合格證、復查報告 2 混凝土強度 符合設計要求 查試驗報告 3 拉壞、筋帶數(shù)量及安裝 符合設計要求 查施工記錄 4 拉筋帶長度 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施工記錄 5 墻背后填料 符合設計要求 查施工記錄、檢驗報告, 6 分層壓實系數(shù) 符合設計要求 環(huán)刀法 7 平面位置(mm) ≤50 用儀器實測,每縫段測3處 8 頂面高程(mm) ±10 用儀器實測,每縫段測3處 9 基底面高程(mm) ±10 用儀器實測,每縫段測 3處 10 墻面垂直度或坡度(%) ≤0.5 用儀器實測每縫段測≤3處 11 面板縫寬(mm) 10 用尺量,每縫段測5條 12 墻面平整度(mm) ±10 用直尺量,每縫段測3處 5.4 扶壁式擋土墻 5.4.1 施工工藝流程 場地清理→基礎施工→墻體模板施工→混凝土澆筑及養(yǎng)護→墻背填土。 5.4.2 施工前準備 5.4.2.1 應清理擋土墻墻趾及施工需用場地,并合理布置堆料場地和預制構件場地。 5.4.2.2 應做好截、排水及防滲工作。 5.4.2.3 應做好混凝土配比及墻背填料的擊實試驗。 5.4.3 材料及機具 5.4.3.1 墻后回填土應選擇容重小、內(nèi)摩擦角大的填料。 5.4.3.2 墻后反濾層填料應選透水性較強的填料。 5.4.3.3 墻體材料采用混凝土時,混凝土強度等級一般不應低于C30。 5.4.3.4 應根據(jù)場地條件、填料的土質(zhì)情況、搬運距離、設計坡度、工程規(guī)模選擇施工機械。 5.4.4 施工 5.4.4.1 應將擋土墻基槽底表面風化、松軟土石清除,基礎坐落在穩(wěn)定巖(土)中,會同勘查或設計部門確定承載力是否滿足要求。施工前,應在模板上涂刷隔離劑。 5.4.4.2 底板鋼筋綁扎時,應預埋高度不等的錨固鋼筋,并與扶壁的豎向鋼筋逐根對應焊接。焊接接頭應設于內(nèi)力較小處。 5.4.4.3 混凝土應先澆底板(趾板和踵板),然后再澆立壁。 5.4.4.4 澆筑長度以擋土墻的伸縮縫或沉降縫為一節(jié)段,宜在15 m左右。 5.4.4.5 當墻身的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70 %時,方可進行回填等工作,填土應分層夯實。 5.4.4.6 墻背回填宜均勻攤鋪平整,并設橫坡,逐層填筑,逐層夯實,每層壓實厚度不宜超過50 cm。 5.4.4.7 在距墻背及扶壁1.0 m以內(nèi),應采用小型壓實機具碾壓,不宜用重型振動壓路機碾壓。 5.4.5 施工質(zhì)量檢驗 5.4.5.1 基本要求 施工質(zhì)量檢測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a) 地基應滿足設計要求,不應超挖回填虛土; b) 混凝土的配合比和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c) 墻背填料應符合設計和施工規(guī)范要求; d) 沉降縫、排水孔數(shù)量、位置、質(zhì)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e) 平面位置、頂面高程、斷面尺寸、墻面坡度、表面平整度等應進行檢測,應達到設計要求。 5.4.5.2 檢驗 扶壁式擋土墻質(zhì)量檢驗項目及要求如表5所示。 表5 扶壁式擋土墻質(zhì)量檢驗要求 序號 檢查項目 規(guī)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及頻率 1 原材料 符合設計要求 查質(zhì)量合格證,復查報告 2 混凝土強度 符合設計要求 查試驗報告 3 墻背后填料 符合設計要求 查施工記錄、檢驗報告, 4 分層壓實系數(shù) 符合設計要求 環(huán)刀法 5 平面位置(mm) ≤50 用儀器實測,每縫段測3處 6 斷面尺寸(mm) 符合設計要求 用尺量,每縫段測3個斷面,每斷面各2點 7 頂面高程(mm) ±10 用儀器實測,每縫段測3處 8 基底面高程(mm) ±10 用儀器實測,每縫段測3處 9 墻面坡度(%) 0.5 用儀器實測,每縫段測3處 10 沉降縫位置(mm) ±50 尺量,全部 11 沉降縫寬度(mm) 0,+10 尺量,每條縫不少于3處 12 表面平整度(mm) ±10 用直尺量,每縫段測3處 5.5 錨桿式擋土墻 5.5.1 施工工藝流程 場地清理→鉆孔→錨桿施工→肋柱施工→擋土板施工→回填壓實。 5.5.2 施工前準備 5.5.2.1 應清理擋土墻墻趾及施工需用場地,并將場地碾壓平整。 5.5.2.2 應做好截、排水及防滲工作。 5.5.2.3 應做好砂漿配合比及混凝土的配合比、坍落度等試驗。 5.5.3 材料及機具 5.5.3.1 桿體材料應有出廠合格證及試驗報告。 5.5.3.2 水泥漿宜用P.O42.5普通硅酸鹽水泥;砂宜用粒徑小于2 mm的中細砂。 5.5.3.3 應根據(jù)場地條件、填料的土質(zhì)情況、搬運距離、設計坡度、工程規(guī)模選定施工機械。 5.5.4 施工 5.5.4.1 基槽開挖至設計高程后,應立即進行基底承載力檢查;應會同勘查或設計部門確定承載力是否滿足要求,當承載力不足時,應按規(guī)定報設計單位進行變更設計。 5.5.4.2 應根據(jù)設計要求定出孔位,作出標記。錨孔軸線應準確,孔口位置允許偏差-50 mm~+50 mm,孔深允許偏差+50 mm,鉆孔軸線與設計軸線的偏差應小于3 %孔長;相鄰錨孔間距應符合設計規(guī)定。 5.5.4.3 錨桿與水平方向宜為10°~35°夾角。 5.5.4.4 錨桿錨固后,應做錨桿錨固力的確認試驗,待水泥砂漿強度達75 %以上時,進行不少于3根的極限抗拔力試驗。 5.5.4.5 錨孔鉆孔、錨桿放置、錨桿注漿各工序應連續(xù)完成,以一個孔為工作單元。不得在錨孔施工完畢、放置錨桿數(shù)天后再灌漿。 5.5.4.6 注漿應符合設計要求,宜采用封閉式壓力灌漿和二次壓力灌漿。 5.5.4.7 漿液硬化后不能充滿錨固體時應進行補漿,注漿量不宜小于計算量,其充盈系數(shù)不小于1.1。 5.5.4.8 肋柱施工分為預制拼裝和現(xiàn)澆兩種方式。肋柱安裝前,基礎的杯口應打掃干凈,鋪設一層瀝青砂漿。 5.5.4.9 兩根拼接的肋柱,兩端拼接處應用大于Φ20 mm×300 mm的預埋銷釘連接或用預留榫接。 5.5.4.10 當肋柱采用現(xiàn)澆混凝土施工時,錨桿與肋柱連接,應把錨桿鋼筋彎入肋柱內(nèi)。 5.5.4.11 安裝基礎模板前,應檢查地基高程及中心線位置,定出基礎邊線和基礎底面、頂面高程,并按設計要求做好防水、排水設施。 5.5.4.12 擋土板與肋柱的搭接長度不宜小于10 cm。同一根肋柱上相鄰兩跨擋土板搭接處的對縫寬度宜為1 cm~2 cm,其縫隙宜按伸縮縫處理。 5.5.4.13 采用預應力錨桿肋柱結構,錨桿的張拉與鎖定按照GB 50330執(zhí)行。 5.5.4.14 不同種類的填料不得混雜填筑,每一水平層的全寬應采用同一種填料。 5.5.4.15 填筑壓實寬度不宜小于設計值,每層填筑壓實應檢驗合格后,在其上繼續(xù)填筑。 5.5.4.16 墻背錨固段填料宜采用粗粒土或改性土等填料,墻背填土應滿足設計壓實度要求。 5.5.5 施工質(zhì)量檢驗 5.5.5.1 基本要求 施工質(zhì)量檢驗應滿足以下要求: a) 地基應滿足設計要求,不得超挖回填虛土; b) 錨桿安裝準確,符合設計要求; c) 立柱、擋土板應表面平整、密實,無蜂窩、麻面現(xiàn)象; d) 墻背土的回填應符合設計要求; e) 沉降縫、排水孔數(shù)量、位置、質(zhì)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f) 平面位置、頂面高程、墻面坡度、面板縫寬、墻面平整度、肋柱間距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5.5.5.2 檢驗 錨桿擋土墻質(zhì)量檢驗項目及要求如表6所示。 表6 錨桿擋土墻質(zhì)量檢驗要求 序號 檢查項目 規(guī)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及頻率 1 原材料 符合設計要求 查質(zhì)量合格證、復檢報告 2 混凝土強度 符合設計要求 查試驗報告 3 墻背后填料 符合設計要求 查施工記錄、試驗報告、 4 分層壓實系數(shù) 符合設計要求 環(huán)刀法 5 錨桿施工 符合設計要求 查隱蔽記錄 6 肋柱間距(mm) 20 每道用鋼尺丈量 7 平面位置(mm) ≤50 用儀器實測,每一縫段測3處 8 頂面高程(mm) ±10 用儀器實測,每一縫段測3處 9 基底面高程(mm) ±10 用儀器實測,每一縫段測3處 表6 錨桿擋土墻質(zhì)量檢驗要求(續(xù)) 序號 檢查項目 規(guī)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及頻率 10 墻面坡度(%) +0.5%H及+50mm 用坡度尺或垂線量,每20m測不少于3處 11 面板縫寬(mm) 10 用尺量,每20m測不少于5處 12 墻面平整度(mm) 15 用直尺量,每20m測不少于3處 5.6 格構護坡 5.6.1 施工工藝流程 測量放線→修坡→基槽開挖→格構梁施工→格構間回填(植草)→養(yǎng)護。 5.6.2 施工前準備 材料進場前,應對各種原材料進行試驗,合格后進場,材料進場后應進行抽檢,其各項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 5.6.3 材料及機具 5.6.3.1 石料的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 5.6.3.2 砂漿、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 5.6.3.3 應根據(jù)場地條件、填料的土質(zhì)情況、搬運距離、設計坡度、工程規(guī)模選定施工機械。 5.6.4 施工 5.6.4.1 應按設計要求平整坡面,清除坡面危石、松土,填補坑凹等。 5.6.4.2 基槽開挖后,將開挖的地層與設計對比,與設計不一致時,應進行設計變更。 5.6.4.3 漿砌塊石格構護坡坡面應平整、密實,無表層溜滑體和蠕滑體。 5.6.4.4 現(xiàn)澆混凝土格構梁基槽內(nèi)應鋪設厚度不小于5 cm的混凝土墊層。 5.6.4.5 澆注完畢的格構,養(yǎng)護期應在7 d以上。 5.6.4.6 按照設計位置布設錨桿,按照GB 50330的要求施工錨桿。 5.6.4.7 綁扎格構鋼筋時,應按照設計要求將錨桿外露桿體與格構鋼筋連接。 5.6.4.8 預應力錨桿格構梁混凝土強度大于15MPa時(或澆注后至少進行7 d的養(yǎng)護),按照本標準5.9要求進行錨桿張拉。 5.6.5 施工質(zhì)量檢驗 5.6.5.1 基本要求 施工質(zhì)量檢測應滿足以下要求: a) 砌石或鋼筋混凝土格構的原材料和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與強度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b) 砌石或鋼筋混凝土格構的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 5.6.5.2 檢驗 格構護坡質(zhì)量檢驗項目及要求如表7所示。 表7 漿砌石(鋼筋混凝土)格構護坡質(zhì)量檢驗要求 序號 檢查項目 規(guī)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及頻率 1 漿砌石 原材料 符合設計要求 查質(zhì)量合格證、復驗報告 水泥砂漿強度 符合設計要求 查試驗報告 鋼筋混凝土 符合設計要求 查施工記錄 2 軸線位置 (mm) 漿砌石 ±50 用儀器實測,每20m不少于3點 混凝土 ±30 3 斷面尺寸(mm) 漿砌石 ±40 用尺量,每20m不少于3處 混凝土 ±20 4 坡度(%) ±0.5 用鉛垂線測量,每20m不少于3處 5 表面平整度(mm) 漿砌石 20 用尺量,每20m不少于3處 混凝土 10 5.7 清方減載 5.7.1 施工工藝流程 5.7.1.1 測量放線→土石方開挖→土石方裝運。 5.7.1.2 坡面較緩、運距較遠時,應采用運土法;坡面較陡、運距較近時,應采用挖推法;坡面較陡的基巖應采用爆破法。 5.7.1.3 清方順序要遵循由上至下的順序開挖,不得先下后上。 5.7.2 施工前準備 5.7.2.1 應取得實測地形圖、原有地下管線或構筑物竣工圖、清方設計圖以及工程地質(zhì)等技術資料。 5.7.2.2 應了解地下水賦存狀況,以確定臨時截(排)水措施。 5.7.3 施工機具 應根據(jù)場地條件、設計坡度、工程規(guī)模選定施工機具。 5.7.4 施工 5.7.4.1 邊坡高度大于8 m時,開挖應采用分段開挖,不得一次開挖到底。根據(jù)巖土體實際情況,分段工作高度宜為3 m~4 m。 5.7.4.2 邊坡開挖應做成一定的坡度,不應在影響邊坡穩(wěn)定的范圍內(nèi)形成積水。 5.7.4.3 人工施工時,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a) 開挖土方的操作人員之間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橫向間距不小于2 m,縱向間距不宜小于3 m; b) 風化基巖宜采用手持式風鎬碎巖進行開挖; c) 邊坡開挖中如遇地下涌水,應先排水,后開挖。 5.7.4.4 機械施工時,最大開挖高度和深度不應超過機械本身性能規(guī)定。當開挖深度超過最大挖深時,宜采取分層開挖。 5.7.4.5 采用爆破法施工時,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a) 宜采用導爆索進行光面爆破或預裂爆破。鑿巖深度一般3 m~4 m,由上至下一次成型。以機械淺孔臺階爆破為主,并對超、欠挖部分進行修整成型; b) 塊石爆破采用巖體內(nèi)淺孔爆破與塊體表面聚能爆破相結合的方式。對塊體厚度大于1.5 m又易于鑿巖的塊石,以塊體內(nèi)淺孔爆破為主;對厚度大于1.5 m、鑿巖施工條件極差的塊石,以表面聚能爆破為主;對厚度在1.5 m左右、寬厚比近似等于1的塊石,可以兩種方法并用。 5.7.5 施工質(zhì)量檢驗 5.7.5.1 基本要求 清方減載施工質(zhì)量檢驗應滿足以下要求: a) 位置和數(shù)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b) 開挖時,不應因施工影響后壁和兩側巖土體的穩(wěn)定; c) 邊坡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出現(xiàn)反坡、坑槽; d) 棄土、棄石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e) 應對清方范圍、清方厚度、清方后邊坡坡度和平整度進行檢測檢驗,符合設計要求。 5.7.5.2 檢驗 清方減載質(zhì)量檢驗項目及要求如表8所示。 表8 清方減載質(zhì)量檢驗要求 序號 檢查項目 規(guī)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及頻率 1 清方體積(%) 機械清方、機械削坡 -2 測量、計算,全部 機械清方、預留人工削坡層 -1 2 減載范圍(m) ±0.5 測量,全部 3 平臺平面位置(m) 機械清方、機械削坡 ±0.2 用全站儀測量剖面圖,對比施工前剖面數(shù)據(jù),每長20m不少于3處。 機械清方、預留人工削坡層 ±0.1 4 坡度(%) 機械清方、機械削坡 ±3 5 高程(mm) 機械清方、機械削坡 ±100 機械清方、預留人工削坡層 ±50 5.8 回填反壓 5.8.1 施工工藝流程 基底地坪清理→土質(zhì)檢驗→分層鋪土→分層密實→壓實度檢驗。 5.8.2 施工前準備 5.8.2.1 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回填巖土體基本試驗,如顆粒級配試驗、含水量試驗及壓實度試驗等。 5.8.2.2 應對填方基底地坪進行清理,并做好對土方機械、車輛行走路線的加固、加寬等工作。 5.8.2.3 應了解地表水及地下水賦存狀況,確定排水、截水措施。 5.8.2.4 應查明施工區(qū)范圍內(nèi)地下埋設物的位置狀況,預測回填土體對其影響的可能性與后果。 5.8.3 材料及機具 5.8.3.1 材料宜采用碎石類土、砂性土和爆破石渣。碎石土碎石粒徑宜小于8 cm,碎石含量30%~80%。 5.8.3.2 不得使用有污染的材料。反濾層材料宜選用無紡土工織物和機織土工織物,不宜采用編織土工織物。 5.8.3.3 應根據(jù)場地條件、設計坡度、工程規(guī)模選定施工機具。 5.8.4 回填反壓施工 5.8.4.1 應挖除基底上的樹墩及主根,清除坑穴積水、淤泥和雜物等,并分層回填夯實。 5.8.4.2 當坡比為1:10~1:5時,應清除基底上的草皮;當坡比陡于1:5時,應將基底挖成階梯形,階寬不小于1 m。 5.8.4.3 填方每層鋪土厚度和壓實遍數(shù)應根據(jù)設計要求確定,如無要求,可按照表9選用。 5.8.4.4 采用機械填方時,應保證邊緣部位的壓實質(zhì)量。填土后,如設計不要求邊坡修整,宜將填方邊緣寬填0.5 m;如設計要求邊坡整平拍實,寬填可為0.2 m。 5.8.4.5 在機械施工碾壓不到的填土部位,應配合人工推土填充,用蛙式或柴油打夯機分層夯打密實。 表9 填方每層的鋪土厚度和壓實遍數(shù) 壓實機具 每層鋪土厚度(cm) 每層壓實遍數(shù)(遍) 平碾 20~30 6~8 羊足攆 20~35 8~16 振動平攆 60~150 6~8 蛙式柴油式打夯機 20~25 3~4 人工打夯a 不大于20 3~4 a人工打夯時,土塊粒徑不應大于5cm。 5.8.5 施工質(zhì)量檢驗 5.8.5.1 基本要求 回填反壓施工質(zhì)量檢驗應滿足以下要求: a) 土石方填料的品種、質(zhì)量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b) 填筑時應分層壓實,密實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c) 填筑表面應平整、順直,利于排水,不得有坑槽; d) 對回填反壓長度、底寬、高度、邊坡坡度、壓實度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5.8.5.2 檢驗 回填反壓質(zhì)量檢驗項目及要求如表10所示。 表10 回填反壓質(zhì)量檢驗要求 序號 檢查項目 規(guī)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及頻率 1 填料質(zhì)量 符合設計要求 查試驗報告 2 壓實 系數(shù) 填土 符合設計要求 環(huán)刀法、灌砂法,查施工記錄、土工試驗報告,每壓實層200m2內(nèi)至少1處,且送檢數(shù)量不少于總數(shù)的10% 填石 查施工記錄,全部 3 長度 符合設計要求 尺量,每長20m量不少于3處 4 寬度 符合設計要求 尺量,每長20m量不少于3處 5 平面位置(m) ±0.5 測量,全部 6 分層厚度(mm) ±50 尺量,查施工記錄 7 坡度 不大于設計值 用儀器實測,每長20m測3處,上、中、下各3點,且不少于3處 8 高程(mm) ±50 用儀器實測,每長20m測3處,上、中、下各3點,且不少于3處 5.9 預應力錨索 5.9.1 施工工藝流程 定位放線→成孔→錨索制作→錨索運輸、安裝→錨孔注漿→張拉鎖定。 5.9.2 施工前準備 5.9.2.1 應確定排水、截水措施及防腐措施。 5.9.2.2 查明施工區(qū)內(nèi)地下埋設物的位置狀況,預測錨索施工對其影響的可能性與后果。 5.9.3 材料及機具 5.9.3.1 根據(jù)設計要求準備鋼絞線、水泥、砂子,進行進場產(chǎn)品質(zhì)量送檢。 5.9.3.2 應根據(jù)場地條件、設計要求、工程規(guī)模選定施工機械。 5.9.4 施工 5.9.4.1 鉆孔的孔深、孔徑不應小于設計值,鉆孔的傾角、方位角應符合設計要求。其允許誤差值如下: a) 有效孔深的超深不宜大于20 cm; b) 機械式錨固段的超徑不宜大于孔徑的3%,最大不宜大于5 mm; c) 孔斜誤差不宜大于1 %,凡有特殊要求時其孔斜誤差不宜大于0.8 %; d) 孔口坐標誤差不宜大于10 cm。 5.9.4.2 鉆孔過程中,遇巖層巖性變化,發(fā)生掉鉆、坍孔、鉆速變化、回水變色、失水、涌水等異常情況,應詳細進行記錄。 5.9.4.3 鋼絞線的加工長度應按照錨索對應孔號設計長度和實際孔深確定,外錨段長度宜大于1.2 m。鋼絞線用無齒鋸(砂輪鋸)截斷,不得使用電焊或氧炔焰切割。 5.9.4.4 應在外錨段端頭注上錨索編號。在平整場地上架設高約0.5 m、寬1.5 m的工作臺架,將截好的鋼絞線平順放在架上,逐根檢查,凡有損傷的鋼絞線均應剔除。 5.9.4.5 錨索制作所采用的隔離架、支撐環(huán)裝置及綁扎方式均不應妨礙張拉與灌漿的施工操作,并應預留灌漿管、排氣管道。 5.9.4.6 錨索支架支點間距不宜大于2 m。 5.9.4.7 在穿放錨索時,應對錨具螺紋妥善保護,嚴防損傷。 5.9.4.8 錨孔注漿應采用單鉆單灌,如發(fā)現(xiàn)嚴重串孔,應會同設計人員采取有效補救措施。 5.9.4.9 一次注漿時,將一根鋼管和膠皮管作為導管,一端與壓漿泵相連,另一端與錨索束正中間預留的注漿管相連接。水泥漿注入時,應逐步把注漿管往外拔出,但管口應埋在水泥漿中。 5.9.4.10 二次注漿材料宜選用水灰比0.45~0.50的純水泥漿;注漿按JGJ 120執(zhí)行。 5.9.4.11 錨孔孔口應設有平整、牢固的承壓墊座(錨墩)。 5.9.4.12 墊座混凝土澆筑前應將坡面清理干凈,對孔口套管、錨墊板、受力鋼筋進行檢查,澆筑時應使預埋套管與鉆孔同軸對中,承壓面與錨孔軸線應垂直,誤差不宜大于0.5°,墊座孔道中心線應與錨孔軸線重合。 5.9.4.13 承壓鋼墊板底部混凝土或水泥砂漿應充填密實,鋼墊板應安裝牢固。 5.9.4.14 現(xiàn)澆混凝土錨墩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a) 澆筑前,應先清除孔口周圍及建基面上的碎石及泥土,然后綁扎鋼筋、立模,并同時安裝鋼筋、定位管及固定錨墊板。錨墊板可作為外錨墩端面模板固定在定位管端部,錨墊板與定位管軸線垂直; b) 澆筑時應加強振搗,并進行養(yǎng)護,澆筑12 h后拆模。 5.9.4.15 采用現(xiàn)澆混凝土錨墩的錨索張拉,在外錨墩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內(nèi)錨固段水泥漿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85 %時,進行張拉;采用預制混凝土錨墩或鋼錨墩的錨索,當內(nèi)錨固段砂漿和找平砂漿均達到設計強度后,進行張拉。 5.9.4.16 凡具備補償張拉條件者,宜在部分預應力損失完成后進行補償張拉;凡不具備補償張拉條件者,宜改用超載安裝。 5.9.4.17 預應力錨束張拉結束后,預應力鋼材切割后在錨具外的外露長度不宜小于20 mm。 5.9.4.18 進行封孔灌漿后,根據(jù)設計要求,采用混凝土澆筑外錨墩,封閉錨頭,對外錨墩進行保護和永久防銹、防腐處理。 5.9.5 施工質(zhì)量檢驗 5.9.5.1 基本要求 預應力錨索施工質(zhì)量檢驗要求包括以下內(nèi)容: a) 錨孔的孔位、孔徑、孔深、孔斜度、方位角應符合設計要求; b) 錨索桿體質(zhì)量、制作、防護(防腐等)與安放等應符合設計要求。砂漿、混凝土的配合比、強度和注漿管插入深度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c) 張拉和鎖定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 d) 錨頭墩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e) 預應力錨索長度、預應力噸位、錨頭混凝土強度等符合設計要求; f) 承壓墊座的幾何尺寸、結構強度應滿足設計要求。 5.9.5.2 檢驗 預應力錨索質(zhì)量檢驗項目及要求如表11所示。 表 11預應力錨索質(zhì)量檢驗要求 序號 類型 檢查項目 規(guī)定值或允許偏差 檢查方法及頻率 1 錨孔 錨孔深度 符合設計要求 實測、全部 2 錨孔孔徑 符合設計要求 尺量 3 錨孔孔位與高程(mm) ±100 用儀器實測,全部 4 錨孔傾斜度(%) ±1 用鉆孔測斜儀測量,全部 5 錨孔方位角 符合設計要求 實測,全部 6 內(nèi)錨段長度 符合設計要求 查施工記錄 7 錨索與錨具 鋼絞線質(zhì)量 符合設計要求 查質(zhì)量合格證 8 錨具、夾具 符合設計要求 查質(zhì)量合格證 9 鋼絞線品種、級別、規(guī)格、數(shù)量 符合設計要求 查合格證,尺量,全部 10 錨索編束的規(guī)格、組合形式 符合設計要求 觀察,尺量,全部 11 錨索長度(mm) ±30 尺量,全部 12 自由段防腐處理 符合設計要求 錨索下入前觀察,全部 13 對中支架、隔離架間距(mm) ±20 觀察,尺量,全部 14 灌漿管深入長度(mm) -100 尺量,全部 15 鋼墊板的品種、規(guī)格、質(zhì)量 符合設計要求 觀察,查出廠質(zhì)量證明書,尺量,全部 16 灌漿 漿液原材料 符合設計要求 查質(zhì)量合格證 17 砂漿強度等級 在合格標準內(nèi) 查試驗報告 18 灌漿量 不小于理論計算量 觀察,查施工記錄,全部 19 注漿壓力 符合設計要求 觀察,查施工記錄,全部 20 張拉鎖定 錨索張拉鎖定力 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預應力張拉施工記錄、讀壓力表壓力,業(yè)主代表和監(jiān)理旁站,全部 21 分級張拉 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預應力張拉施工記錄、讀壓力表壓力,業(yè)主代表和監(jiān)理旁站,全部 22 錨索伸長率(%) -5~10 尺量,檢查預應力張拉施工記錄,全部 23 預應力損失(%) 5 復拉讀數(shù)、應力傳感器讀數(shù)、觀察,全部 24 錨索回縮量及夾片外露量 符合設計要求 尺量,全部 5.10 錨桿 5.10.1 施工工藝流程 鉆孔→桿體制作→錨桿運輸→安裝→注漿。 5.10.2 施工前準備 5.10.2.1 應對巖體表面進行松石和風化層清理。 5.10.2.2 應確定排水、截水措施以及防腐措施。 5.10.2.3 應查明施工區(qū)范圍內(nèi)地下埋設物的位置狀況,預測錨桿施工對其影響的可能性與后果。 5.10.3 材料與機具 5.10.3.1 鋼筋應符合GB/T 5223.3的要求。 5.10.3.2 在同一部位的預應力工程施工中,宜采用同一品種、型號、規(guī)格和同一生產(chǎn)工藝制作的預應力錨桿鋼筋。 5.10.3.3 灌漿材料、造孔設備、灌漿設備、錨具、張拉機具參照本標準錨索施工的章節(jié)執(zhí)行。 5.10.4 施工 5.10.4.1 鉆孔按照5.9.4.1和5.9.4.2執(zhí)行。 5.10.4.2 沿錨桿桿體-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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