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總結問題存在問題及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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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總結問題存在問題及不足 工作總結問題存在問題及不足|紀委派駐組工作總結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省紀委十屆七次全會和市紀委四屆二次全會部署要求,聚焦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的突出問題、損害基層群眾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在全市集中開展不擔當、不作為,工作不實、弄虛作假,文山會海、照抄照轉問題,財務管理違規(guī)問題,以及行政執(zhí)法、基層工程項目建設、土地征收等方面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堅持統(tǒng)一部署、分項實施,市、縣(市、區(qū))、鎮(zhèn)(辦)三級聯(lián)動,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形成整體合力;堅持抓機關與抓基層并重,市級層面率先示范,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堅持突出行政執(zhí)法、經濟管理、公共服務等重點部門和資金使用、項目建設等重點環(huán)節(jié),解決突出問題,回應群眾關切;堅持挺紀在前,動輒則咎,對違紀違規(guī)、失職失責問題“開刀問斬”,形成強大震懾,促進黨員干部務實重行、擔當作為,不斷增強基層群眾的獲得感,為創(chuàng)建經濟轉型和創(chuàng)新驅動示范城市提供作風紀律保障。 二、范圍和時間 (一)范圍:各個專項治理分別確定治理范圍。 (二)時間:2017年4月—10月底。 三、治理重點和責任單位 (一)不擔當、不作為問題專項治理。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配合單位:市紀委機關、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發(fā)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市環(huán)保局、市審計局、市編辦。 (二)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治理。 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配合單位:市紀委機關、市委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發(fā)改委、市商務局、市統(tǒng)計局。 (三)文山會海、照抄照轉問題專項治理。 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配合單位:市紀委機關、市政府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 (四)財務管理違規(guī)問題專項治理。 重點治理:財務管理主體責任不落實,預決算管理、財務支出管理、資產管理不嚴格、不規(guī)范,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問題。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審計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五)行政執(zhí)法突出問題專項治理。 重點治理:行政執(zhí)法不嚴格、不公正、不廉潔以及不規(guī)范、不文明等問題。牽頭單位:市法制辦。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yè)局、市衛(wèi)計委、市工商局、市質監(jiān)局、市物價局、市食藥局。 (六)基層工程項目建設損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專項治理。 重點治理:工程項目建設中不嚴格執(zhí)行“三重一大”民主決策,不嚴格落實招投標制度,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私分或非法占有兌付工程款,向群眾集資、攤派或轉嫁債務,侵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和收益權等問題。牽頭單位:市委農辦。配合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yè)局、市文化局、市扶貧辦、市發(fā)改委、市財政局、市信訪局。 (七)土地征收突出問題專項治理。 重點治理:征地補償安置政策不落實,征地補償資金管理使用不嚴,征地程序履行不到位等問題。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農業(yè)局。 同時,對農村集體“三資”監(jiān)管突出問題,在去年專項治理的基礎上,今年部署開展“回頭看”活動。 重點是“三看”:看整改是否到位,看問題是否查清,看成果是否鞏固。牽頭單位:市農業(yè)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審計局。 四、方法步驟 專項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自查自糾階段(4月至6月中旬)。 各牽頭單位通過新聞媒體公開具體實施方案,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郵箱和網站,受理群眾信訪投訴和舉報。各地各單位堅持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對照治理重點,采取群眾提、自己找、互相幫、集體議等方式全面查找本地本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列出問題清單,逐條逐項整改。自查及整改情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群眾監(jiān)督。堅持自查從寬原則,對自查出來的問題,視情況從輕或減輕處理。 第二階段:重點檢查階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專項治理牽頭、配合單位聯(lián)合組建若干檢查組,采取查本級與下查一級相結合的方式,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對本級進行重點抽查,按一定比例對下級進行抽查。各專項治理牽頭單位、配合單位定期匯總重點檢查、信訪舉報違紀問題線索,及時移送同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處置違紀問題線索,對重點問題線索進行掛牌督辦。 第三階段:整改提高階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地各單位針對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健全制度規(guī)定,完善體制機制。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對在專項治理過程中不收斂、頂風違紀的,從嚴查處問責,對典型案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2017年10月底前,市級各專項治理工作牽頭單位對工作進行總結,以書面形式報送市紀委。 五、有關要求 (一)壓緊壓實責任。專項治理工作在市委領導下進行,實行黨委統(tǒng)一領導、牽頭單位主抓、配合單位協(xié)助、紀檢監(jiān)察機關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地各單位黨委(黨組)要把專項治理與全市干部作風能力“提升工程”緊密結合,加強組織領導、統(tǒng)籌謀劃和指導推動,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要承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把專項治理活動緊緊抓在手上,親自研究部署,親自督促指導。牽頭單位要牽頭抓總,統(tǒng)籌協(xié)調、務實推進。配合單位要明確責任,主動作為,形成整體合力。 (二)堅持問題導向。把發(fā)現(xiàn)問題、查處問題、解決問題貫穿始終。自查自糾要見人見事,既查個人的問題,又查監(jiān)督管理中的問題;既查基層的問題,又查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的問題。重點檢查要強化“發(fā)現(xiàn)不了問題就是問題”的觀念,各配合單位要主動自查、牽頭單位要開展督查、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重點抽查,對領導機關、窗口單位、服務行業(yè),以及自查自糾“零報告”的單位進行重點抽查。要將問題整改與完善制度機制結合起來,以突出問題的整改補齊工作短板,以具體問題的解決帶動整體水平提高。要堅持表彰激勵先進典型和通報曝光反面典型相結合,營造正向激勵、反向警示的輿論氛圍。 (三)強化監(jiān)督問責。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查閱臺賬、發(fā)函督辦、約談交辦等方式,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督辦檢查。對專項治理工作不重視,工作不力、措施不實、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等失職失責問題,要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進行問責。每月對各縣(市、區(qū))和市直牽頭單位、配合單位移交問題線索和問題查處情況進行排名和通報,送各地黨委(工)委書記、紀(工)委書記,并報市委常委;對連續(xù)排名靠后或“零報告”的地方、單位進行工作約談。對發(fā)現(xiàn)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方式對待專項治理的,該發(fā)現(xiàn)的問題沒有發(fā)現(xiàn)的,發(fā)現(xiàn)問題線索隱瞞不報、壓案不查、查而不力的,要敢于“開刀問斬”,強化“一案雙查”,既查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又查相關領導責任;既查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問題,又查紀委(紀檢組)落實監(jiān)督責任不力的問題。把開展專項治理納入年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作為評價黨(工)委、紀(工)委落實兩個責任的重要依據,嚴格進行考核評價。 (四)加強數據報送。專項治理期間,市級各專項治理工作牽頭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相關數據統(tǒng)計,在各個時間節(jié)點,及時匯總各地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及《2017年作風建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自查(重點檢查)情況統(tǒng)計表》(見附表1),及時報送市紀委(徑送黨風政風監(jiān)督室)。其他表格按專項治理實施方案要求報送,由市專項治理工作專班匯總統(tǒng)計。 請各地各單位在“清廉隨州”網下載各牽頭單位具體實施方案及相關附表。 聯(lián) 系 人:汪 濤 電話:3593110 傳真:3593110 電子郵箱:sz3593110@163.com 附件: 1.關于開展不擔當、不作為問題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 2.關于開展工作不實、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 3.關于開展文山會海、照抄照轉問題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4.關于開展財務管理違規(guī)問題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 5.關于開展行政執(zhí)法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 6.關于基層工程項目建設損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 7.關于土地征收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 8.關于農村集體“三資”監(jiān)管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回頭看”的實施方案 附件1 關于開展不擔當、不作為問題 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 根據全市《關于2017年開展作風建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總體方案》,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重點 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該拍板不拍板、該簽字不簽字或簽字無態(tài)度;“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項議而不決、決而不行、進展緩慢;對群眾利益問題推諉拖延,對群眾合理訴求故意刁難,需要擔責的不擔責,需要協(xié)調的不協(xié)調;行政審批事項該取消不取消、明取消暗轉移,行政服務大廳“前店后廠”、資料要求復雜多余、審批超時限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配合單位:市紀委機關、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發(fā)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委、市環(huán)保局、市審計局、市編辦。 二、時間和方法步驟 專項治理工作于2017年4月開始,10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自查自糾階段(4月至6月中旬)。 牽頭單位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郵箱和網站,受理群眾信訪投訴。各地各單位采取群眾提、自己找、互相幫、集體議等方式,廣泛征求服務對象以及相關企業(yè)意見,全面查找本地本單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具體表現(xiàn)及突出問題。各地各單位對照自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研究整改措施,逐條逐項整改到位。自查及整改情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群眾監(jiān)督。 第二階段:重點檢查階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專項治理牽頭、配合單位聯(lián)合組建若干檢查組,采取查本級與下查一級相結合的方式,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對本級進行重點抽查,按一定比例對下級進行抽查。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對重點違紀問題線索進行掛牌督辦。 第三階段:整改問責階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地各單位針對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健全制度規(guī)定,完善體制機制。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各牽頭單位對在專項治理過程中不收斂、頂風違紀的,從嚴查處問責,對典型案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2017年10月20日以前,市不擔當、不作為專項治理工作專班對工作進行總結,向市委、市紀委報告。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單位黨委(黨組)要把專項治理作為鞏固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成果的重點內容,加強組織領導、研究謀劃和指導推動。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要承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把專項治理活動緊緊抓在手上,對各項工作親自研究部署,親自督促指導。牽頭單位要將專項治理工作作為履職盡責的重要抓手,有機融入業(yè)務工作之中。各配合單位要明確責任,切實發(fā)揮職能作用,形成整體合力。 (二)堅持問題導向。把發(fā)現(xiàn)問題、查處問題、解決問題貫穿始終。自查自糾要見人見事,既查個人的問題,又查監(jiān)督管理中的問題;既查基層的問題,又查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的問題。重點檢查要強化“發(fā)現(xiàn)不了問題就是問題”的觀念,對領導機關、窗口單位、服務行業(yè),以及自查自糾“零報告”的單位進行重點抽查。要將問題整改與完善制度機制結合起來,把群眾對整改情況的滿意度作為檢驗專項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標。 (三)嚴肅追責問責。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督促檢查,對有問題不整改、大問題小整改、邊改邊犯的,要嚴肅批評教育,必要時采取組織措施,追究紀律責任。對工作推進不力、敷衍應付的,要約談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對弄虛作假,不認真核查問題線索,不認真糾正整改,不嚴肅查處問責的地方和單位,既追查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又追查相關領導責任;既追查主體責任,又追查監(jiān)督責任。-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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