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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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 摘要 民間文學藝術是人類珍貴的文化遺產 是各民族 種族 種群等群體集 體智慧的結晶 例如大家熟悉的阿凡提故事 嫦娥奔月的傳說 史 詩 格薩爾王 等 保護這些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不僅是對中華文化遺產的引揚 更是從法律上保 障我國各民族的利益 關鍵詞 民間文學 知識產權 保護 中國是一個有著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的國家 在五千年的文明發(fā)展史上 中華民族用自己的聰明才智 為人類的文明與進步奉獻過眾多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在 歷史長河中留下了令人神往的軌跡 譜寫了人類文明史上的光輝篇章 民間文 學藝術是人類寶貴的文化遺產和精神財富 但我國著作權法卻未規(guī)定民間文學 藝術作品的保護方法 這不能不說是一個缺憾 特別是隨著我國現(xiàn)代化進程的 加快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權屬問題日益凸顯 目前我國司法實踐中 涉及民間 文學藝術作品的知識產權的著作權糾紛屢屢發(fā)生 因此 如何保護民間文學藝 術作品已成為立法司法中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 一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概念及其特性 根據(jù) 1976 年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突尼斯通過的 為發(fā) 展中國家制定的樣板版權法 中對 民間文學藝術 的解釋 民間文學藝術 通常意指在某一國家領土范圍內可認定由該國國民或種族群落創(chuàng)作的 代代相 傳并構成其傳統(tǒng)文化遺產之基本組成部分的全部文學 藝術與科學作品 在我國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是指 某一民族的群眾在其生息繁衍過程中創(chuàng)造 的 反映該民族文化傳統(tǒng)和風俗習慣的作品 其作品形式一般包括有 口頭表 達形式 如民間傳說或寓言 笑話等 音樂表達形式 如民歌 民間樂曲等 活動表達形式 如民間舞蹈 民間風俗等 民間工藝形式 如蠟染 織錦等 以及其他的表達方式 民間文學藝術的創(chuàng)作過程是一個緩慢的過程 而且這個 過程始終處在發(fā)展和完善之中 這就使得一件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往往是經過幾 代人的演澤創(chuàng)作而豐富起來的 因而其往往是某一群體的身份不明的人 民間 文學藝術作品的這特點使得對它的保護要比一般作品更為因難 復雜 民間文學藝術必須有自己的內在規(guī)定性 可以與其他藝術區(qū)分開來 民間 文學藝術是一座神奇的文化和藝術寶庫 是兼具群體創(chuàng)作性與個體傳承性 傳 統(tǒng)穩(wěn)定性和時代變異性 信息地域性與文化擴張性 有形性和無形性等眾多矛 盾性格的奇特統(tǒng)一體 1 群體創(chuàng)作性與個體傳承性 當人類社會以母系或父系社會為基本單位時 民間文學藝術就孕育產生了 之后 隨著社會的發(fā)展 人類社會出現(xiàn)了種種人 群集合體 民間文學藝術便由這一群體不斷創(chuàng)造 完善 傳承和保護下來 形 成了人類社會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和人文景觀 民間文學藝術的集體性創(chuàng)作具 體體現(xiàn)為兩種方式 一是由某群體在長期集體勞動與生活中共同創(chuàng)作產生 如 在遠古時代 集體性創(chuàng)作體現(xiàn)在全民參與的自然崇拜和圖騰崇拜的民俗活動中 二是由某個人完成民間文學藝術的雛形 然后在大眾的流傳中進行加工 修改 逐漸形成膾炙人口的文學和藝術表達 民間文學藝術一旦形成 就會成為一種 集體的習慣 并在廣泛的時空環(huán)境中流動 這種流動 不是機械的復制 而是 集體再加工 集體再創(chuàng)作的過程 民俗學家指出 民俗在剛剛形成時 結構和 內容往往比較簡單 而在以后漫長的歷史發(fā)展過程中 則會變得越來越復雜 越來越豐滿 這正是集體再加工的結果 從歷史的眼光看 民間文學藝術的集 體性實際上是通過世世代代的個體傳承來體現(xiàn)的 群體的創(chuàng)作積淀與個體的傳 承表現(xiàn)二位一體 正是民間文學藝術創(chuàng)作不同于一般文學藝術創(chuàng)作的重要特點 2 傳統(tǒng)穩(wěn)定性與時代變異性 我國的民間文學藝術作為傳統(tǒng)文化的一部分 受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具有頑強的生命力和應變能力 與其他外域文化相比 呈 現(xiàn)出更強的穩(wěn)定性和延續(xù)性 由于我國民間文學藝術處于長期傳承的相對穩(wěn)定 狀態(tài) 因而一般時間都甚為久遠 漢民族家喻戶曉的孟姜女的故事 梁山伯和 祝英臺的故事等傳說 僅從最早的史籍記載看 也都流傳了兩千多年至今不衰 人類天性中的懷舊情結賦予時間久遠的民間文學藝術無限魅力 這正是許多部 族 群體珍惜和保護民間文學藝術的重要原因 但這種時間維度又常被人認為 是導致民間文學藝術屬于公有領域的理由 給民間文學藝術的保護特別是知識 產權保護帶來眾多的難題和障礙 民間文學藝術在漫長的歷史傳承中 以滾雪球的方式吸納了不同時代 不 同階層 不同地域 不同文化素養(yǎng)的創(chuàng)作主體和傳承主體的世界觀和價值觀 呈現(xiàn)出時代變異性 這種變異性在民俗學理論中被描述為 活態(tài) 所謂 活態(tài) 是指與高雅文學 精英文化等書面文學藝術形式相比 民間文學藝術生命存在 的獨特形態(tài) 它存在于民眾的使用和流通中 不是定型固定化的 而是 活態(tài) 的 活 具體表現(xiàn)為 1 底本 腳本 是活的 雖可能有基本主題和程 式 但沒有固定的書面文本 每次表演都會建構新的文本 2 表演是活的 每一次都有特定的心境 都有即興的發(fā)揮 都是一種新創(chuàng)造 3 受眾是 活的 每一次都有不同的對象 他們可能隨時做出現(xiàn)場反應 參與表演和創(chuàng) 造 4 場景是活的 每一次都有新的變化 不同場景對表演者會有不同 的影響 5 傳布是活的 每到一處 都要同那里特有的自然 人文環(huán)境 講述者及聽眾相結合 形成新的變異 6 歷史是活的 不同的時代有不同 的面貌 在所有這些因素中 演唱 講 者作為創(chuàng)造主體最具能動性 居于核 心地位 以他的表演為中心 多向互動 形成立體動態(tài)的生命場 民間文學的 創(chuàng)作 生存 流布和傳承 都是在這個生命場中進行的 離開這個場 它就會 損傷 變形乃至枯萎凋零 3 信息地域性與文化開放性 民間文學藝術溯源于原始先民的文化創(chuàng)造 以口傳心授的特別方式產生和流傳于漫長的農耕文化社會環(huán)境之中 其原本是 一種典型的地域文化生活和民俗方式 具有強烈的地域性特征和民族特色 地 域性特征在以方言為傳承語言的民間戲劇 民間曲藝中得到典型體現(xiàn) 山東梆 子 河北梆子 河南墜子 天津快板 山東快書 鳳陽花鼓 東北二人轉 信 天游等民間戲曲 曲藝 歌舞 如果不以方言表演 則韻味全失 面目全非 千變萬化不離其地方口語這個語言母型 民間年畫也形成了特色鮮明的年畫產 區(qū) 天津的楊柳青 河北的武強 山東濰坊的楊家埠 蘇州的桃花圬 廣東的 佛山 福建的泉州 河南開封的朱仙鎮(zhèn) 湖南隆回縣的灘頭 陜西鳳翔的蕭里 鎮(zhèn)等都特色鮮明 民間文學藝術也是一種重要的文化形式 具有文化的共性 任何文化都具 有傳播和交流的功能 正是文化的這種特有功能 使文化既有縱向的延續(xù)和發(fā) 展 又有橫向的交流與對話 4 載體有形性和信息無形性 民間文學藝術表達同時含有有形和無形的成 分 二者之間的分離是人為進行的劃分 正如有人所說的那樣 有形的表達是 軀體 無形的表達則是 靈魂 二者結合起來構成一個整體 二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的立法保護現(xiàn)狀 眾所周知 在知識經濟社會里 一切知識都是有產權的 就現(xiàn)代知識產權 制度而言 無法實現(xiàn)廣大發(fā)展中國家在民間文學藝術領域的產權保護 發(fā)展中 國家與發(fā)達國家之間的利益平衡需要建立一種新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 無論是 國際上還是我們國內對平衡機制的立法探索一直在進行著 具體到我國 根據(jù)我國現(xiàn)行著作權法第 6 條的規(guī)定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 的著作權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guī)定 這一規(guī)定明確了民間文學藝術是我國 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 依據(jù)國務院的相關規(guī)定 一般認為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 和其他民間傳統(tǒng)作品的整理本 其著作權歸整理者所有 但他人仍可對同一作 品進行整理并獲得著作權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發(fā)表時 整理者應當注明主要素 材的提供者 并依素材提供者的貢獻大小向其支付適當?shù)膱蟪?1984 年 文化 部在 圖書 期刊版權保護試行條例 第十條里明確 民間文學藝術和其他民 間傳統(tǒng)作品的整理本 版權歸整理者所有 但他人仍可以對同一作品進行整理 并獲得版權 民間文學藝術和其他民間傳統(tǒng)作品發(fā)表時 整理者應注明主要素 材提供者并依提供者的貢獻大小向其支付適當報酬 說明了民間文學藝術作 品也是著作權保護的客體 現(xiàn)實生活中發(fā)生過這樣的事例 甲是作曲家 利用好幾年假期去西藏 內 蒙古等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采風 收集當?shù)孛窀?并請當?shù)氐娜罕娧莩@些歌曲 將 這些歌唱錄制了下來 乙也是從事音樂創(chuàng)作工作的 他聽甲在收集民歌方面很 有收獲 就向甲借其采風所錄制的磁帶 甲將磁帶借給乙后 乙就把磁帶中的 一些民歌的詞譜都記錄下來并加以整理 后來這些詞譜編成了一本 西北少數(shù) 民族民歌選 并出版 署名為乙 甲知道此事后 認為乙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 權益 但他卻不清楚乙的行為到底侵犯了自己的什么權益 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進行著作權保護 并不是指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進行 壟斷 法律只是強調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整理者有權禁止他人未經授權而擅自 侵犯其整理出來的民間文學藝術作品 三 我國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的立法保護存在問題及建議 現(xiàn)今人們對民間文化越來越關注 中國結 花燈裝點著大街小巷 剪紙 彩繪 藍印花布成為商場和居室布置的時尚物件 唐裝和繪有民族織藝圖案的 時裝成為服飾新潮 而各地的旅游景點 更是彌漫著濃濃的民俗風情 在民間 文化成為大眾越來越關注的熱點同時 有關民間文藝作品著作權糾紛的案件也 就越來越多 陜西民間剪紙藝人白秀娥和國家郵政局 國家郵票印制局關于蛇 年郵票的糾紛 赫哲族人和郭頌關于赫哲族民歌 烏蘇里船歌 署名權的糾紛 是近些年來眾多民間文藝作品著作權糾紛中影響比較大的案件 在中華民族五千年的歷史長河中 56 個民族孕育了眾多優(yōu)秀的文化遺產 這些民間文藝作品是公共財產 屬于中華民族的共有財富 保護民間文藝作品 的著作權 實質上就是保護一個民族 一個集體的公共利益 1 關于權利主體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創(chuàng)作主體具有不特定性 民間文學 藝術作品最原始的創(chuàng)作者可能是個人 但隨著歷史的推移 它逐步變成了某一 地區(qū) 某一民族整體的作品 人們不斷修改 完善 最后形成了一個群體作品 因此 民間文學藝術是某一地區(qū) 某一民族的人們在歷史長河中共同創(chuàng)作 世 代流傳的智力成果 其所有權和著作權應該屬于產生這些作品的群體 有人認 為由于我國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內容十分豐富 鑒定其屬于哪一區(qū)域哪個群體 比較困難 為了實際操作方便 應由國家作為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權利主體來 統(tǒng)一行使權利 但在我們中國這樣一個多民族 寬地域的國家 由一個統(tǒng)一的 機構 尤其是政府機構占有并支配此權利是不合適的 不利于喚起各民族或地 區(qū)保護并可持續(xù)利用民間文學藝術的積極性 因此應按照民族 地區(qū)的模式建 立更加合理的利益歸屬分配機制 使利用民間文學藝術獲取的收益真正回歸民 間文學藝術保有者及保有地 并被用于民間文學藝術保護與可持續(xù)利用活動 2 關于權利的保護期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同其他文學藝術作品不同 其是 基于某種傳統(tǒng)的存在而保存下來 并對社會與經濟發(fā)展具有長遠的意義和價值 的要素 在這種情況下 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保護設定任何保護期是不合適 的 另外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具有時間上的續(xù)展性和主體上的不確定性 民間文 學藝術作品從被初創(chuàng)時起 就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被繼承并不斷發(fā)展 也就是說 民間文學藝術是代代相傳 世世延續(xù)的 每一歷史單元都是文化的傳播時期 也是再創(chuàng)作時期 很難認定它的保護期起始點和終結點 因此其保護期應該是 無期限的 3 關于使用許可和收費制度 為了確保民間文學藝術不受歪曲 產生該作 品的群體的精神權益和物質權益不受侵害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使用許可機制 非常必要 有學者認為 對此可以分為四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是不經許可 不須付酬即可進行的使用 如產生這一作品的群 體為生活或娛樂需要而在傳統(tǒng)習慣范圍之內進行的使用 在合理的使用范圍內 在作者或作者們的原作中以例證的形式使用 作者使用民間文學的表達形式以 創(chuàng)作自己的作品的使用 為介紹 評論目的 在本人創(chuàng)作的作品中適當引用民 間文學藝術作品 為報道時事新聞 在報紙 期刊 廣播電臺 電視臺等媒體 中不可避免地再現(xiàn)或引用民間文學藝術作品 圖書館 檔案館 美術館 博物 館為陳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 復制本館收藏的民間文學藝術作品 將已經發(fā)表 的漢語言文字的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翻譯成少數(shù)民族語言文字或改成盲文出版 以非研究或營利為目的而對民間文學藝術進行拍攝 臨摹 繪畫 錄像等等 但在使用時 必須標明該文學表達形式所出自的區(qū)域或人群 這點類似于我國 著作權法中的 法定許可 第二層次是不經許可 但須付酬的使用 如為教育目的的使用 第三個層次是必須經過許可才能進行的使用 主要是公益性使用 這種使 用無須繳納使用費 如從民間藝術中吸取靈感創(chuàng)造的作品等 第四個層次是既需獲得許可又必須繳納使用費的使用 主要是營利為目的 的使用 如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出版 復制及復制品的發(fā)行 對民間文學藝 術作品的公開朗誦 表演以及通過有線 無線或其他傳播方式向公眾傳播 等 等 所收繳的使用費并非歸某部門或組織所有 而是作為保護民間文學藝術的 經費由國家統(tǒng)一調撥使用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的主體歸屬問題 毫無疑問 因為其作者是社會 群體 其著作權主體當屬創(chuàng)作 保存該作品的社會群體 但考慮到這個主體具 有抽象性 但具體到立法實踐中 其著作權的財產權行使也可由當?shù)刂鞴懿块T 代為行使 其次 由于是世代相傳 對于其的保護期限在立法實踐中在著作權 應該不予于時效限制 最后 關于其合理使用 應該從屬于著作權法的規(guī)定 在傳統(tǒng)和習慣范圍內使用 均應視為合理使用 純粹以盈利為目的的使用 應 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 注 著作權人為抽象的群體 著作權的財產權行使也可 由當?shù)刂鞴懿块T代為行使 國家不應對此進行強制許可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不可能停留在一個狀態(tài) 也有一個生老病死的發(fā)展過程 但民間文化發(fā)展起來的傳統(tǒng)風格不會變 關于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知識產權保護 的立法保護也應該適應民間文學藝術的發(fā)展過程 無論是在立法理論研究還是 在立法實踐上都要跟上 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參考文獻 杜心付 論民間文學 藝術作品的法律保護 鄭 州大學碩士學位 論文 蔣萬來 民間文學藝術 的法律保護 電子知識產權 學術研究 鐘敬文 民俗學概論 上海文藝出版社 1998 年版 鄭成思 知識產權文 叢 中國方正出版社 2004 年版-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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