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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家司法機關》教學設計
東北師大附中明珠學校 付玉娟老師
教學模式分析:
探究性教學模式是指在教學過程中,要求學生在教師指導下,通過以“自主、探究、合作”為特征的學習方式對當前教學內容中的主要知識點進行自主學習、深入探究并進行小組合作交流,從而較好地達到課程標準中關于認知目標與情感目標要求的一種教學模式。其中認知目標涉及與學科相關知識、概念、原理與能力的掌握;情感目標則涉及思想感情與道德品質的培養(yǎng)。
教學思路分析:
導入新課部分,是通過精選符合本課內容的案例,要求學生閱讀案例,分析問題,導入新課。
講授新課部分主要根據教材編寫邏輯,師生共同探究完成兩個問題:第一個
2、問題是國家司法機關中的人民法院。主要講述了人民法院的組成、性質和職權。第二個問題是國家司法機關中的人民檢察院。主要講述了人民檢察院的組成、性質和職權。
總結部分,以情感的升華為本課的落腳點,通過概括總結司法的深遠意義,倡導學生學習司法相關知識,提高法律意識,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積淀力量。
教材分析:
課程依據標準:
本節(jié)內容選自人教版《道德與法治》八年級下冊第六課第三框。本課所依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的相應部分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內容”中的初中階段的教學內容與要求。具體對應的內容與要求是“初步了解我國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則,建立尊重司法意識”。本課所依據的《中小學法治教育專冊教材編寫建議》
3、的相應部分是“內容設計”中的“初步了解國家機構的職權”。
內容解析:
通過案例引導學生思考:“小方的爸爸可否以廠家為被告到人民法院起訴?為什么?”試探學生對人民法院的性質和職權的了解,將學生的思維引入本課。
本框共安排兩目的內容:
第一目“人民法院”。這一目主要圍繞人民法院的性質和組織體系、職權及行使職權的要求展開。人民法院的性質是國家審判機關。組成是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通過“探究與分享”,引導學生理解人民法院的職權。通過“閱讀感悟”讓學生認識到人民法院在監(jiān)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切實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第二目“人民檢察院”。本目主要圍繞人民檢
4、察院的性質和組織體系、職權及行使職權的要求展開。人民檢察院的性質是國家的法律監(jiān)督機關。組成包括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通過“探究與分享”提供了一個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要求懲治搶劫學生的犯罪分子的案例,讓學生判斷人民檢察院行使的職權,從而引導學生學習了解人民檢察院的職權。
教學目標:
1.知識目標:了解人民法院的性質、職權,理解人民法院要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了解人民檢察院的性質、職權,理解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
2.能力目標:學會依靠司法機關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探究與分享”等欄目的學習中,培養(yǎng)和增進合作探究學習、與人溝通交往
5、的能力。
3.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正確認識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重要意義,自覺尊重國家司法機關,從而在社會生活中敬畏法律、信仰法律。關注國家司法機關職權的依法行使,增強法治意識,形成法治思維。
教學重點: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性質和職權。
教學難點: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都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課前準備:教師準備
(1)教師課前通過座談、問卷調查等方式了解學生對國家司法機關的認識 ,以便有針對性的教學
(2)教師搜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相關視頻資料或者文本資料,制作多媒體課件。
學生準備
(1)利用網絡、電視、報紙等媒介,搜集司法機關相關的案例或知識,為學習
6、本課做好鋪墊。
(2)預習教材,對疑問和困惑做好記錄
教學過程:
導入新課:案例導入法。呈現案例。
小方的爸爸購買的小汽車存在質量缺陷,廠家卻認為是合格的。消費者協(xié)會和工商部門多次進行調解,都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設問:小方的爸爸可否以廠家為被告到人民法院起訴?為什么?
參考答案:可以,因為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法律知識普及:
司法機關(judicial branch)是行使司法權的國家機關,是國家機構的基本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關國家職權的司法組織。包括法院、檢察院及有關功能部門。
在中國,司法機關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兩大類。另外,公安機關可以被認為是司法機關的
7、一部分,在行使行政職能時則不屬于司法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jiān)獄偵查部門、軍隊保衛(wèi)部門等其他負有刑事偵查權的機關在進行刑事訴訟的過程中其角色同公安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0月22日,辦公大樓現位于北京市東城區(qū)東交民巷27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審判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于1954年,是最高國家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jiān)督機關,依照法律規(guī)定代表國家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一、人民法院
1.人民法院的性質及組成。
(1)我國憲法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2)我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
8、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分為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有軍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活動:探究與分享
閱讀86頁 “探究與分享”,分析在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行使了什么職權?
【提示】
在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行使了審判權。人民法院通過獨立行使審判權,解決了謝某與該煤礦公司之間的矛盾糾紛,保護了謝某的人身權利和經濟權利。
2.人民法院的職權
審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過行使國家審判權,懲辦犯罪分子,解決民事和行政爭議,維護社會秩序,引導公民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
3.人民法院如何行使職權?
必須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
9、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對公民權利提供有效救濟和保障,捍衛(wèi)社會公平正義。
過渡:時政新聞:
今年兩會期間,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2017年,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充分履行檢察職能,持續(xù)發(fā)力“打假”。2017年1至12月,共起訴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件8671件14342人。
二、人民檢察院
1.人民檢察院的性質及組成。
(1)我國憲法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jiān)督機關?!?
(2)我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
活動:探究與分享
【提示】
人民檢察院行使檢察權,對刑事犯罪行為代表國家提起訴訟
10、,保護公民合法權益。
2.人民檢察院的職權
行使檢察權,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實行監(jiān)督,對刑事犯罪行為代表國家提起公訴,保護公民、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統(tǒng)一正確實施。
3.人民檢察院如何行使職權?
依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各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必須忠實于事實真相,忠實于法律,忠實于社會主義事業(y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活動:拓展空間
有人認為,司法活動應當受到輿論監(jiān)督,傾聽人民的聲音并回應民意。但是,也有人認為,有些報道過于渲染犯罪情節(jié),有的隨意發(fā)表有傾向性的定罪意見,干擾公正審判。
思考:你怎樣看待這種想象?
11、司法活動是否應該受到輿論影響?
【提示】
在現實生活中存在社會輿論影響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和人民檢察院獨立行使檢察權的現象。
網絡輿論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網絡輿論有利于反映民意,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jiān)督,約束司法權力,促進司法的公正。另一方面,由于網絡輿論自身的缺陷,容易掩蓋事實真像,強大的網絡輿論往往給司法活動造成無形壓力,形成“網絡輿論審判”的現象,進而損害司法公信力。
小結:司法是法律生命之所系。法律是在運動中實現自身價值的,只有在司法中法律才能成為法律,否則,法律只不過是一張紙或一個死的規(guī)則,它只具有文化意義而沒有規(guī)范意義。司法是權力正常運作的保障。任何社會的正常運作都離不開權力的有效運作和權力濫用的防止,這兩方面都離不開司法的介入。司法是權利保障和社會公正的最后防線。權利的有無最終得由司法來確認,相互沖突的權利主張要通過司法來裁決,受到損害的權利需要司法來給予救濟。這都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司法是人權的保障?,F代社會,司法還是社會公正的最后一條防線,司法失真將使社會失去起碼的公正,使人民失去對政府的信任與信心。所以,司法是一個社會得以正常運作的基本保障。讓我們學習司法相關知識,提高法律意識,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積淀力量。
人民檢察院
人民法院
職權及行使
組成
性質
職權及行使
國家司法機關
組成
性質
板書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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