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chǔ)》由會(huì)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guān)《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chǔ)(93頁(yè)珍藏版)》請(qǐng)?jiān)谘b配圖網(wǎng)上搜索。
1、 思 想 道 德 修 養(yǎng) 與 法 律 基 礎(chǔ) 南開(kāi)大學(xué)馬克思主義教育學(xué)院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chǔ)教研室集體制作 在 南 開(kāi) 主 樓 后 廣 場(chǎng) 上 , 懸 掛 著 南 開(kāi) 精 神 的 象 征 -校 鐘 。 此鐘 體 積 巨 大 , 重 達(dá) 3000多 公 斤 , 古 香 古 色 , 給 人 一 種 滄 桑 感 。當(dāng) 年 的 校 鐘 系 德 國(guó) 克 虜 伯 工 廠 制 造 , 原 是 為 慶 祝 李 鴻 章 壽 辰 而制 作 的 紀(jì) 念 鐘 , 銅 鐘 鐘 面 鑄 有 整 部 金 剛 經(jīng) , 重 達(dá) 一 萬(wàn) 三 千余 斤 。 1904年 , 八 國(guó) 聯(lián) 軍 侵 入 天 津 , 英 軍 曾 將 該
2、鐘 取 走 作 日 常用 鐘 , 八 國(guó) 聯(lián) 軍 向 天 津 交 還 政 權(quán) 后 , 大 鐘 移 至 海 光 寺 , 后 海 光寺 贈(zèng) 與 我 校 作 為 校 鐘 。 銅 鐘 置 于 思 源 堂 西 側(cè) , 以 4根 弓 形 梁 柱做 支 架 , 并 懸 掛 于 約 2米 高 的 臺(tái) 基 之 上 。 翻 看 南 開(kāi) 舊 時(shí) 的 照 片 ,當(dāng) 時(shí) 那 口 銅 鐘 頗 為 壯 觀 , 是 當(dāng) 時(shí) 南 開(kāi) 的 一 景 , 為 學(xué) 校 添 色 不 少 ?!?九 一 八 ” 事 變 1周 年 時(shí) , 南 開(kāi) 師 生 為 銘 記 國(guó) 恥 , 每 日 連 敲 校鐘 9響 , 次 敲 1響 , 再 敲 8響
3、, 用 以 象 征 南 開(kāi) 人 將 銘 記 “ 九 一 八 ”國(guó) 恥 , 鐘 聲 轟 鳴 , 聲 震 方 圓 數(shù) 里 。 1937年 7月 28日 , 日 軍 進(jìn) 攻天 津 , 而 駐 扎 在 海 光 寺 的 日 軍 則 將 炮 口 直 接 對(duì) 準(zhǔn) 八 里 臺(tái) 的 南 開(kāi)大 學(xué) 。 南 開(kāi) 罹 難 , 建 筑 被 毀 , 圖 書(shū) 設(shè) 備 遭 到 野 蠻 劫 掠 , 而 萬(wàn) 斤大 鐘 亦 不 知 所 終 。 1997年 7月 , 為 銘 記 南 開(kāi) 園 被 侵 華 日 軍 炸 毀60周 年 的 慘 痛 歷 史 , 學(xué) 校 決 定 重 鑄 校 鐘 。 新 的 南 開(kāi) 校 鐘 重 達(dá) 3000公 斤
4、 , 鐘 高 1.937米 ,寓 意 要 師 生 員 工 牢 記 1937年 日 軍 炸 毀 南 開(kāi) 。 鐘的 周 邊 雕 刻 著 60枚 校 徽 圖 案 , 意 寓 60周 年 , 鐘的 正 面 是 “ 南 開(kāi) ” 兩 個(gè) 大 字 。 鐘 上 文 字 由 著 名書(shū) 法 家 康 殷 先 生 書(shū) 寫(xiě) , 左 面 是 校 歌 , 中 間 是 校訓(xùn) , 右 面 是 80字 的 校 鐘 銘 文 。 如 今 伴 隨 著 悠悠 鐘 聲 , 一 批 批 新 生 走 進(jìn) 校 園 , 一 批 批 畢 業(yè) 學(xué)生 離 開(kāi) 南 開(kāi) , 而 張 伯 苓 在 南 開(kāi) 被 毀 時(shí) 所 言 的 警句 -“被 毀 者 為 南
5、開(kāi) 之 物 質(zhì) , 而 南 開(kāi) 的 精 神 ,將 因 此 挫 折 , 而 愈 益 奮 勵(lì) ” -則 長(zhǎng) 久 地 駐 留 在歷 代 南 開(kāi) 人 的 心 中 。 即 辛 丑 議 定 書(shū) , 或 辛 丑 各 國(guó) 和 約 。 八 國(guó) 聯(lián) 軍 攻 占 北 京 后 強(qiáng) 迫 清政 府 訂 立 的 喪 權(quán) 辱 國(guó) 條 約 。 1901年 ( 光 緒 二 十 七 年 , 辛 丑 年 ) 9月 7日 由 清政 府 全 權(quán) 代 表 奕 ( 匡 力 ) 、 李 鴻 章 與 英 、 美 、 俄 、 德 、 日 、 奧 、 法 、 意 、 西 、荷 、 比 十 一 個(gè) 國(guó) 家 的 代 表 在 北 京 簽 訂 。 共 十
6、二 款 , 附 件 十 九 件 。 主 要 內(nèi) 容 :( 1) 中 國(guó) 賠 款 銀 四 億 五 千 萬(wàn) 兩 , 分 三 十 九 年 還 清 , 年 息 四 厘 , 本 息 折 合 九億 八 千 多 萬(wàn) 兩 , 以 海 關(guān) 稅 、 常 關(guān) 稅 和 鹽 稅 作 抵 押 。 ( 2) 將 東 交 民 巷 劃 為 使館 界 , 界 內(nèi) 由 各 國(guó) 駐 兵 管 理 , 中 國(guó) 人 概 不 準(zhǔn) 居 住 。 ( 3) 拆 毀 大 沽 炮 臺(tái) 及 京師 至 海 通 道 之 各 炮 臺(tái) ,外 國(guó) 軍 隊(duì) 駐 扎 在 北 京 和 從 北 京 至 山 海 關(guān) 沿 線 的 十 二 個(gè)重 要 地 區(qū) 。 ( 4) 永
7、遠(yuǎn) 禁 止 中 國(guó) 人 民 成 立 或 參 加 “ 與 諸 國(guó) 仇 敵 ” 的 各 種 組 織 ,違 者 處 死 ; 各 省 官 員 對(duì) 所 屬 境 內(nèi) 發(fā) 生 的 “ 傷 害 諸 國(guó) 人 民 ” 事 件 , 必 須 立 刻鎮(zhèn) 壓 , 否 則 立 即 革 職 , 永 不 敘 用 。 ( 5) 外 國(guó) 認(rèn) 為 各 個(gè) 通 商 章 程 中 應(yīng) 修 之 處或 其 他 應(yīng) 辦 的 通 商 事 項(xiàng) , 清 政 府 概 允 商 議 , 并 改 善 北 河 及 黃 浦 兩 水 道 。 ( 6)清 政 府 承 認(rèn) “ 縱 信 ” 義 和 團(tuán) 的 錯(cuò) 誤 , 向 帝 國(guó) 主 義 各 國(guó) “ 道 歉 ” , 懲
8、罰 擅 敢 得罪 外 國(guó) 的 官 員 , 提 升 為 帝 國(guó) 主 義 效 勞 的 官 員 。 ( 7) 改 總 理 各 國(guó) 事 物 衙 門 為外 務(wù) 部 , 班 列 六 部 之 前 。 這 個(gè) 條 約 從 政 治 、 經(jīng) 濟(jì) 、 軍 事 各 方 面 都 擴(kuò) 大 和 加 深了 帝 國(guó) 主 義 對(duì) 中 國(guó) 的 統(tǒng) 治 , 并 表 明 清 政 府 已 完 全 成 為 帝 國(guó) 主 義 統(tǒng) 治 中 國(guó) 的 工 具 。 基 本 結(jié) 構(gòu) 愛(ài)國(guó)主義作為調(diào)整個(gè)人對(duì)國(guó)家、民族行為的道德規(guī)范,把愛(ài)國(guó)、報(bào)國(guó)、興國(guó)、強(qiáng)國(guó)、救國(guó)看作愛(ài)國(guó)主義的高尚美德,而把賣國(guó)、辱國(guó)、禍國(guó)、亂國(guó)、叛國(guó)視為對(duì)祖國(guó)和民族不道德的丑惡行為。 祖 國(guó) 維護(hù)社會(huì)統(tǒng)一和民族團(tuán)結(jié);反抗階級(jí)壓迫、民族壓迫和外來(lái)侵略,捍衛(wèi)祖國(guó)領(lǐng)土完整;開(kāi)發(fā)祖國(guó)山河,創(chuàng)造燦爛中華文明。 實(shí) 踐 活 動(dòng) - 思 考 題